3000萬詐騙案背后的金融誠信危機
作者: 文章來源: 中國民營經濟周刊 本站發布時間:2006-12-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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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黎添福和吳益濤在廣東省新興縣“翻船”以后,作為國有金融機構的中國建設銀行新興縣支行駭人聽聞的內幕也暴露無疑。nn 11月22日,廣東省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告浙江省東陽市時代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陽公司”)訴被告新興縣建行支付3000萬元存款一案。此前的月5日,該院已經對涉案的刑事部分作出一審判決,新興縣建行營業室主任劉炳森因犯票據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該行副行長朱健民也因同樣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黎添福和吳益濤則因涉嫌多起金融詐騙案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另案審理。nn 3000萬存款神秘“蒸發”nn 國內金融機構在外匯市場、投資市場等資本市場的能力尚處于襁褓期,其主要靠存款與貸款之間的差額利息等政府“賜予”的壟斷式優惠政策而生存。也就是在這樣潛規則下,浙江省東陽市商人張守平當初沒有識破黎添福和吳益濤設下的陷阱。nn 2005年3月,張守平經人介紹認識了黎添福和吳益濤。黎添福和吳益濤稱,他們準備在廣東省新興縣投資一個比較大的項目,須向新興縣建行貸一大筆款。只要張守平將3000萬元存入新興縣建行20天時間,他們就可以順利地從新興縣建行獲得想要的貸款。為此,他們承諾在銀行利息之外,另支付給張守平存款金額日萬分之四(240萬元)的“回報”。nn 精明的商人張守平當初認為,這是一筆收益非常可觀而又沒有任何風險的買賣。因為這3000萬元只是存入國家的銀行,并不是作為黎添福和吳益濤二人的擔保金,不與用款人發生關系。但張守平一時又籌集不了這么多資金,于是張守平便找到自己的朋友-----東陽公司的總經理李某,讓他幫忙在新興縣建行存入3000萬,成全這比買賣。李某很爽快地就答應了,并決定由該公司分管財務的副總趙民到廣東省新興縣建行辦理相關存款手續。nn 同年3月15日,張守平和趙民,從浙江東陽出發,來到了廣東省新興縣。趙民以東陽公司的名義在新興縣建行辦理了開戶手續,東陽公司當天就向該帳戶轉了3000萬元。趙民在辦理的開戶手續過程中,除了預留印鑒以外,擔心資金被動用,還做了特別說明:只有趙民本人才能支取或者轉付這3000萬元。nn 20天屆滿后,張守平便打電話給黎添福和吳益濤,說要按照當初的約定,擬將那3000萬元轉回東陽公司在浙江東陽市的賬戶。黎添福和吳益濤則稱,他們還沒有將貸款貸出,須等待一段時間。nn 在此期間,東陽公司因業務運轉急需資金,而該公司存入新興縣建行的那3000萬元又因“黎添福和吳益濤沒有貸到貸款還須繼續存著”。為此,張守平于同年4月到7月之間陸續借給了東陽公司1800萬元。nn 2005年7月底,張守平再次給黎添福和吳益濤打電話,發現他們的手機已經無法接通。張守平心想,無論黎添福和吳益濤是否貸到款,已經過去四個多月了,現在必須將那3000萬元轉回東陽。nn 當張守平和趙民拿著新興縣建行出據的存款憑證來該行轉款時,銀行則告知,3000萬元在東陽公司轉入的第三天(即3月18日)就已經被轉走,帳戶余額僅為三天的利息1793.3元。警方立案以后,首先懷疑的對象就是這筆存款的介紹人張守平,并對他進行了刑事拘留。東陽公司則認為,這3000萬無論什么人通過什么方式騙走的,與他們都沒有任何關系,他們是新興縣建行的儲戶,現在有權利轉走這筆存款,而新興縣建行又以各種理由予以搪塞,東陽公司只得于2005年8月5日向廣東省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新興縣建行返還其3000萬存款及利息。nnn來源:中國民營經濟周刊n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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