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購物被騙8600元
作者: 文章來源: 北京晨報 本站發布時間:2006-05-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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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晨報訊 在網上購物被騙走了8600元,周先生認為是因為他相信了人民網鏈接的虛假廣告才被騙的。記者昨天了解到,周先生已將金報電子出版中心、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和北京新網互聯科技有限公司起訴到法院。nn 周某訴稱,2004年11月,他通過“人民網”的鏈接進入深圳數碼網選購了一臺相機。后分兩次將貨款和關稅匯往深圳工商銀行一個個人賬戶內,但該網址聯系人以多種原因推諉,遲遲不發貨,并要求原告再匯6000元購買一臺筆記本電腦,否則不發貨。之后,該網址聯系人拒接電話。nn 后經核實,深圳數碼網的相關企業信息全部是虛假的。該網站也于2005年1月28日關閉。經了解,深圳數碼網在人民網上的鏈接是搜狐網的代理商北京新網互聯科技有限公司做的。金報電子出版中心是人民網的所有者。nn 原告認為,根據《廣告法》的相關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廣告主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請求判令三被告賠償因虛假廣告給原告造成的直接損失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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