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深圳市網絡交易合同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網絡交易安全,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網絡交易合同規則》。該《規則》將于2013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該地方立法項目作為全國試點,還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電子商務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及深圳市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建設分管領導郭馳副局長的大力支持,多次聽取項目組的有關匯報并給予指導。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政策法規處、電子商務處、消委會(包括消委會律師志愿者)及中國電子商務網、中國制造網、走秀網、一達通、華強電子網、移商網、戴維尼、賽格網、網通電商、中國自動化網等均給予項目組極大的支持和幫助。
《規則》包括總則、網絡交易合同訂立和履行、網絡交易合同安全保障、附則四個章節,以網絡交易合同為核心,以網絡交易合同的訂立為線索,圍繞網絡交易合同各方權利義務的明確和細化展開,整合進電子簽名、電子證據、第三方存儲、信息披露、隱私保護、信用管理等相關方面的標準和要求,以實現通過規范促進電子商務行業發展的目的。具有以下五大特點:1、突破傳統實體合同的規范機制,引入第三方存儲機構;2、對小額簡單的網絡交易糾紛,引入網上第三方調解或申請仲裁;3、完整的個人隱私保護機制;4、相關信息透明度機制;5、《規則》為虛擬市場的合同監管提供了較為科學的制度設計,與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和深圳市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及深圳市法制政府建設等中心工作的思路和定位均相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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