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扎堆、溝通便利,坐在家里發發微信,月入就能上萬元……朋友圈創業真有這么美?其實,這很可能是一種新型的網絡傳銷——微信傳銷,是在微信、微商平臺上從事傳銷活動,采取的手段是夸大宣傳、炫耀致富,如鼓吹一年內可以買寶馬,大肆發展下級代理,誘騙的都是“朋友圈”里的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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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微信中疑似傳銷的營銷模式普遍采用分級代理制度:
1.做代理無需加盟費用,直接購買貨物就可以成為銷售代理;
2.品牌代理有多個層級,拿貨越多,層級越高,而最高等級的代理商則需要一次拿貨數萬元以上;
3.成為代理后,就可以發展次級代理,也就是俗稱的下線。每個層級的代理拿貨價格不同,賺層級差價得到的收入要遠高于直接銷售,越高級別的代理依靠發展下級代理獲得的收入越多。
判斷是正常的經營、正常的朋友代購還是傳銷,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發展下線、發展人頭,或者說是不是我們所說的一種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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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傳銷的危害性大家早就見識過了,輕則害得人丟掉工作、背上巨債,還因為欺騙親朋好友而弄得眾叛親離;重則因為上當受騙而報復上線,最終釀成血案,導致家破人亡。而目前火爆異常的“微商傳銷”,雖然是把陣地從現實轉移到了網絡,但是在性質上和危害上,和傳銷并沒有本質的區別。那些投入巨額資金被別人發展成為代理商的人,往往只有兩種結果:一是發現上當及時收手,但前期的投入自然是打了水漂;二是為了挽回損失或發大財,繼續發展下線,最終從受害者變成害人者。不管怎樣,都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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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交易保障中心提醒,以下四種微信代理不能做:
1.查詢不到廠商信息的不能做。可通過各地工商局網站查詢相關企業市場登記信息。
2.讓你交代理費、加盟費的不能做。
3.不讓試用就讓囤貨的不能做。
4.含有“傳|銷”三特征的不能做。
識別傳銷三大特征:一是入門費,是否需要認購商品或是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自己的下線;三是團隊計酬,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或是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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