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資本市場很火,各種騙子和犯罪分子也沒閑著,積極尋找機會“大撈一把”,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呈爆發式增長,犯罪手法更加高明、花樣翻新,給眾多投資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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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非法集資主要發生在以下幾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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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投資理財,披著合法外衣欺騙老百姓。在商業鬧市區,租用高檔寫字樓,門面豪華,一般有工商登記的合法身份,名稱和業務與金融密切相關,但卻普遍存在超范圍經營、虛假宣傳、違法違規發售理財產品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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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P2P網絡借貸,即套用互聯網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絡借貸平臺,以高利為誘餌,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發布虛假招標信息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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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境外投資,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并在網上發布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信息,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后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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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養老”投資,這個有兩個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游、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群眾投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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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交易保障中心提醒,非法集資犯罪手法層出不窮,需增強風險意識,謹慎選擇投資渠道。投資過程中,既要考察有關企業是否合法注冊,也要分析其承諾的高額回報是否合理,更要考察其吸收資金行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規定,不要被其耀眼的招牌、誘人的項目,特別是資金實力和高額的注冊資本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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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需警惕以下8種情況,以防范被非法集資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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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公司資質,明顯超出公司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務活動資格、頻繁變換公司及投資項目名稱,這樣的公司提供的產品要警惕;
2.許諾超高收益率;
3.以個人賬戶或現金收取資金、現場或即時交付本金即給予部分提成、分紅、利息;
4.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群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放“理財產品”廣告,尤其以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5.在發放的宣傳單上印制中央領導同志照片、所謂的領導講話、重要會議文件內容,用以證明所推銷的投資、理財項目受國家支持;
6.慫恿群眾將個人房產進行抵押,獲取銀行貸款后投資所謂“項目”或“理財產品”;
7.招攬群眾參加在賓館、飯店、寫字樓舉行的“投資”推介會;
8.通過群發短信、電話等通訊方式推銷“投資項目”、“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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