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假貨,無論是從自身職責,還是從法律義務而言,電商平臺應是打假的主力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應該積極探索利用新技術、新模式等方式打假。”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助理分析師賈路路認為,電子商務平臺站在假貨治理的第一線,是假貨問題的受害者,其有動力也有權利進行打假。
?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認為,暢通消費者的維權渠道非常重要。姚建芳建議,在平臺置之不理,消費者手頭又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求助于監管部門或者輿論監督機構。
? ?事實上,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大型電商平臺如淘寶、京東等已開始意識到打假的重要性。在7月31日的媒體溝通會上,拼多多表示,自成立至今,已下架1070萬件問題商品,攔截4000萬條侵權鏈接,主動刪除商品量是權利人投訴的125倍,聯合400余品牌取證打假,并設立了1.5億元消費者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