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興3.12億元私募債發生后。招財寶個人貸產品投資人也收到了違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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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財寶設定,僑興私募債認購起始金額為1萬元,認購后滿足一定期限后,可通過招財寶“變現”功能,以“個人貸”借款變現退出,但其底層債權仍為僑興私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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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現”功能使得原始債權持有人和個人貸投資人形成了新的借貸關系。
涉事的兩家公司都隸屬于廣東僑興集團有限公司,這筆債券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備案,擔保人是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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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卷入危機的還有浙商財險、眾安保險,浙商財險為僑興私募債進行保證保險承保,眾安保險提供保證保險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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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興3.12億元私募債違約后,關于招財寶發行私募債是否違規和其個人貸是不是P2P業務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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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是不是P2P?
據壹零財經報道,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互聯網金融項目負責人譚鴻表示,招財寶的個人貸和企業貸的本質是帶擔保的P2P業務,根據“行為監管”的思路,應該被劃為P2P網貸業務的監管范疇。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陳云峰律師進一步指出,個人貸投資人對應的原始債券持有人,可以劃定為P2P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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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云峰認為,依據《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禁止事項的第十條(七)、(八),招財寶很可能涉嫌觸碰監管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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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由銀監會等多部委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出臺,13項負面清單中禁止以下事項:(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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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底是誰的責任?
浙商財險的態度是:廣東股交中心的索賠資料尚不完整,正在通知其盡快補全。眾安保險稱浙商保險已啟動理賠程序,后續進展眾安保險將予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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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引發這次債券風波的平臺方,招財寶對外表示,自己是開放的金融信息服務平臺,發布產品機構均為銀行、保險公司等專業機構,且發布產品須引入保險公司獲擔保公司提供增信,為投資提供保證保險保障獲擔保。平臺要對產品發布方進行審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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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顯然有踢皮球互相推諉責任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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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招財寶也再次聲明稱,投資人的權益受到法律保護,在招財寶獲得上述機構反饋之前,投資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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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兩家公司償還本息。
要求浙商財險承擔保險責任。
要求擔保人——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承擔連帶保證擔保責任。
要求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敦促各方保證投資人合法權益。
然而問題在于,招財寶并沒有提到自身的責任。鈦媒體記者在招財寶官網上看到的招財寶業務模式介紹、風險防范措施,以及產品合同中的借款協議,都沒有提到招財寶自身對違約項目要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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鈦媒體記者昨日向螞蟻金服相關PR負責人求證并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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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億壞賬存在嗎?
壞賬是不是高風險私募債?
私募債為什么可以被打包成“定期理財產品”?
出現壞賬,螞蟻金服為什么沒有說明自己的責任?請對其中各方責任進行界定。
但是截至記者發稿,對方并沒有回復。而這次兌付危機的本質,我認為正是:招財寶將高風險的私募債包裝成“定期理財”產品,讓投資者誤以為是類似定期存款的理財產品,誘導大家“買買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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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債其實并不適合包裝后賣給普通投資者,因為后者從App上看產品介紹,往往很難弄明白其中的產品結構,大部分用戶購買招財寶,總以為是螞蟻金服背書的類似定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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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鈦媒體一位記者也是招財寶的忠實用戶,最早也購買過其中的萬能險產品。不過,這個產品很快因為打擦邊球而下線,后來上線的都以企業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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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這位記者后續便停止了通過這一互聯網理財平臺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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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個理性投資者的角度來看,我有兩點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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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現在實體經濟不行,賦稅過高,很多中小企業都在生存邊緣,有多少企業的利潤率能cover掉借款利息呢?企業貸類的產品,實在風險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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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招財寶平臺披露給投資者的信息太少,而且,很多產品是把一項借款需求打散了,并不是小額分散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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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接近螞蟻金服相關業務的人士曾告訴鈦媒體記者,今年9月,螞蟻聚寶的項目負責人曾很自信的告知該人士:螞蟻金服已經沒有P2P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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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財寶上述關于公告一出,上述人士向鈦媒體表示了憤怒,“螞蟻金服公然撒謊。”該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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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金服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在承擔責任上互相推脫,而作為普通投資人的損失又該誰來承擔。我們更希望權責明確,當前中國經濟增速放緩,企業風險事件越來越多,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剛性兌付打破是不可避免的,但良好的投資理財環境,當然應該以明朗、公開、誠信的態度來打破規則。(文章首發鈦媒體,記者/孫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