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三中院發布典型案例顯示,部分網絡經營者的不規范、不誠信經營行為時有發生,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快速增長,所受理的多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涉及淘寶、京東、1號店、亞馬遜等多家購物網站。法院提醒消費者網購時應仔細閱讀交易規則,并提高留證意識。
案例
1.買到三無香菊獲賠
網絡經營者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篡改、誤標、漏標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
龍某在某公司經營的網站購買香菊禮盒20個,發現盒中香菊包裝上無食品生產許可證號、保質期等信息。龍某訴至法院,要求退還貨款并支付10倍價款賠償金。
市三中院認定某公司系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向消費者退還貨款并支付10倍價款賠償。
2.萬元名表無法質保
經營者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借助網絡平臺以各種吸引消費者眼球的方式推銷產品,通過虛假宣傳或夸大產品用途、性能等方式誘導消費者購買其商品。
唐某通過網絡電商購買“正品行貨”TITONI梅花表Cosmo宇宙系列機械男表一只,優惠后價格為12228元。但保修卡上的銷售商為巴林王國的一家手表店,且無法在專柜享受售后服務。該網絡電商提供的報關單等顯示梅花手表的啟運地區為中國香港,境內目的地為深圳,原產地瑞士。
市三中院審理后判決,經營者銷售無法享受與在專柜購買的同類商品相同售后服務和質量保證的商品,卻告知消費者為“行貨”,屬于欺詐行為。
提醒
消費者網購時應保留證據
法官建議,消費者應全面、充分地了解網絡經營者的主體資質、廠商廠址等經營信息,認真閱讀產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添加成分、售后服務等信息,選擇信譽度高、安全性強的經營者,妥善保護私人信息,詳細閱讀交易規則。
其次,消費者網購時要注意留存交易過程及相關記錄,積極保留各項證據,必要時進行證據保全和公證,降低網絡購物風險。
此外,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存在疑問時應及時向客服人員進行咨詢,產生爭議及時向消協或工商部門投訴,必要時依法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