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幾乎每個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銷售、發展代理。他們有的堅持每天上貨、曬訂單、曬收入,告訴你一天就掙了幾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萬元,半年就能買奔馳,一年時間全款買房……每天在朋友圈刷屏推銷產品,讓不少人覺得,做微商就是“搞傳銷”。但許多正經微商也對此表示委屈,表示自己經營的微商其實和淘寶店家差不多。那么,微商究竟是不是網絡傳銷?怎樣辨別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人是在做微商還是傳銷?
?網絡傳銷的五大表現形式
?據中國消費網介紹,當前網絡傳銷主要有以下五種表現形式。
?①“電子商務”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冊一個電子商務企業,再以此名義建立一個電子商務網站,并以“網購”“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等形式從事網絡傳銷活動。
?②“免費獲利”式。社會上出現不少“免費獲利”“增值消費”式傳銷行為,宣稱“消費不用花錢,免費購買商品”,“消費=存錢=免費”“消費滿500返500”等,欺騙性強,誘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興趣,最終上當受騙。
?③“網上創業”式。打著“一邊上網娛樂,一邊上網賺錢”、“吃著火鍋刷著微博,月收入10萬元”的宣傳旗號。一些網絡傳銷分子抓住年輕人急于創業、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創業”“網絡創業”“網絡資本運作”“網絡投資”為誘餌,欺騙、引誘年輕人上當,從而達到發展會員進行網絡傳銷的目的。
?④“網絡博弈”式。以玩網絡游戲、網上博彩為名,發展會員從事“游戲股票”“幸運博彩”等游戲充值卡業務,以直銷獎、銷售獎為誘餌發展下線。
?⑤“愛心互助”式。某些網站宣傳一些有“特別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稱入會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進行網絡傳銷。
?警惕陷入網絡傳銷陷阱
?為了防止成為傳銷鏈條的一環,從上當受騙者成為參與傳銷的違法人員,損害個人信用和聲譽,工商總局還提醒大家,應理性選擇合法投資渠道,不要被所謂快速致富誘惑:
?①應慎重尋找投資對象,選擇網絡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應查詢其登記注冊、經營資質等基本信息,還應認真分析其利潤來源,判斷所謂高額回報是否符合正常經營規律。
?②多方了解投資項目,對網上宣傳的基金、股權、股票等,應通過證監、銀監、工商等部門核實,了解國家對其是否設定準入門檻、有無限制性規定等。
?微商發現涉嫌網絡傳銷,該咋辦?
?如果微商發現自己所從事的代理銷售行為,或服務提供行為涉嫌非法傳銷的,你應該:
?①自行判斷或者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對是否涉嫌非法營銷作出判斷。
?②與上級經銷商通過協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對可能涉嫌非法營銷的事項進行修改和調整,堅持合法經營的理念和模式。
?③如果已經發現自己的行為涉嫌非法傳銷且無法自拔,則應當通過法律途徑終止非法傳銷的行為(合同),以確保該微商自身的經營行為是合法的。
?④可通過收集非法傳銷的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面揭露非法傳銷的過程,另一方面通過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避免承擔本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⑤應立刻停止經營,并向工商部門舉報,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工商總局:打著“微商”名義搞網絡傳銷的情況,屢見不鮮
?近年來,網絡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5月30日,廣東中山市公安局對外發布稱,中山東區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維卡幣”傳銷案。
?為加強網絡傳銷打擊力度,工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查處網絡傳銷工作。
?①屬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這些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監督規范,建立常態化、通暢的溝通渠道。
?②網絡服務提供商對利用其提供的服務渠道實施的傳銷行為,要為調查取證、處理違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
?③對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各地工商部門要強化與通信、網信管理部門的協作,切斷網絡傳銷信息傳播渠道,凈化網絡信息環境。
?④為提高群眾抵制和防范網絡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通知特別提出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宣傳網絡傳銷的危害、特點和騙人伎倆,揭露其違法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