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消費者向法治周末記者反映,自己雙十一期間在天貓一家名為“洛米歐”的服飾旗艦店參與了免單購物活動,但賣家卻跑路了。據初步統計,此次免單活動牽涉用戶超過300人,涉及金額超過百萬元。目前,警方已對此進行立案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洛米歐旗艦店在雙十一實施大規模免單活動時,將信息發布和用戶交流的“主陣地”搬出了阿里平臺,使得阿里安全團隊的風險監控舉措鞭長莫及。
學者表示,目前對于免單可能引發的詐騙行為,電商企業多出于平臺生態建設的考慮,以自治的方式進行打擊,而社交平臺由于缺乏法律強制性規定,并無監控審核義務;即使假定法律賦予社交平臺審核義務,由于免單營銷同免單詐騙在初期難以區分,也容易導致跨平臺間的免單騙局出現監控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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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單:“餡餅”成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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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王薇(化名)在一個購物QQ群里,發現天貓洛米歐旗艦店有舉行購物免單活動,每小時每隔十分鐘,第一個對商品發表評論的人可以獲得免單資格。
依據當時的免單規則,買家拍下一件衣服并成功付款后,賣家會在15天以后發貨,買家收到貨給予五星好評;再隔10天,賣家就會返還購物款。
雙十一當天,就在各大電商卯足了勁、頻頻推出優惠活動爭搶客戶時,洛米歐也是表現出了極大的“誠意”:在每個時間段前十分鐘拍下的訂單,全部免單!
實際上,看到這樣的優惠,“嘗過甜頭”的王薇也有些顧慮,不過這種擔心只是一閃而過——作為一個網購達人,王薇知道,平時天貓聚劃算上經常有免單營銷。
為了更好地實現與會員的“互動”,洛米歐店的負責人魏某還特意在阿里旺旺之外,組建了一個QQ會員群,用來發布最新的免單活動信息。記者了解到,該會員群人數一度超過1500名。
也正是看到群內上千會員跟魏某和其他客服人員的熱烈互動,王薇才放松了警惕。雙十一當天,王薇在洛米歐上購買了一件價格為589元的夾克衫。
但這次就不像第一次那么順利了。
來自山東的劉美娜(化名)的損失更為慘痛。她告訴法治周末記者,自己是從淘寶客戶端“微淘”上關注到洛米歐的免單活動。從10月份開始,在洛米歐不斷放松免單要求時,劉美娜用自己、丈夫、親友的四個賬號多次參與了免單活動,共購買了29單商品,涉及金額14168.8元,截至魏某跑路,未確認收貨僅為3156元,也就是說,一萬元打了水漂。
為了解事情始末由來,法治周末記者加入了一個洛米歐維權群。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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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貓:免單營銷事先審核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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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交易保障中心副主任喬聰軍對法治周末記者介紹,依據新消法的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
不過,在該案中,天貓方面提供了洛米歐店的聯系方式。根據受騙買家發來的資料,洛米歐旗艦店的營業執照顯示:其工商登記的企業名稱為東莞市格絲服飾有限公司,企業性質為自然人獨資企業,法定代表人為魏某。而在魏某宣布跑路后,其在東莞虎門鎮一電商產業園的辦公地點,早已是人去樓空。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許光耀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在商家“零元購”“免單”的規則要求下,參與活動的消費者作出的評價很有可能與商品質量不符、甚至相背離,涉嫌違反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確立的誠信原則,這種以不誠信的方式獲取的虛假評分和信用積分,也容易對其他消費者產生誤導。“作為平臺方的天貓,應對商家這樣的交易規則進行事先干預。”許光耀認為。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雁北認為,一個簡單的免單營銷舉動,背后可能對應著賣家不同的訴求:有的賣家是通過免單、零元購活動進行營銷,提升人氣;有的賣家則以此來刷信譽;有的則可能是通過免單的形式實施詐騙。
孟雁北表示,通過免單的力度、持續時間的長短,作為消費者,其實基本可以判別出來賣家的初衷——以該案為例,很可能就是一個預謀已久、以免單為幌子的詐騙活動,消費者對此應有基本的判斷。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李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對于正常的網店交易行為,平臺沒有干預的權力;再者,作為一種普遍性的、常態性的營銷手段,在沒有違法行為發生時,平臺很難判斷其性質。
“一般來說,平臺對于明顯的違法行為,比如倒賣槍支,當然有審核義務,但如果要求一個交易平臺承擔所有交易行為的前風險和后風險,既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也不符合法治理念。”李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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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轍:騙局多脫離電商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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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聰軍認為,作為平臺來講,對于賣家開展的大規模免單活動,平臺應負有風險提示義務。
李明也認為,網絡交易平臺對于已出現的違法信息、苗頭問題,必須做好日常的監控。
不過,記者發現,洛米歐以及此前一些通過免單、零元購進行詐騙的賣家,都在想方設法擺脫天貓的監控。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商家也在通過各種手段來進行規避。洛米歐店的負責人魏某,就深諳規避之道。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洛米歐此次舉辦雙十一免單活動,以及隨后舉辦的“選美大賽”免單活動,從活動規則的發布,到同消費者的溝通,魏某都將主陣地轉移到自己先前組建的QQ會員群中。在QQ會員群公告發布的免單規則中,魏某還特意強調“不要在旺旺上提任何免單和任何有關返款的內容”。
即使在此前10月份通過旺旺與買家進行交流時,魏某的措辭也是相當謹慎。王薇提供給記者的聊天截圖顯示,10月初魏某在阿里旺旺上向王薇溝通返款事宜時,“返款”一詞用“FK”的字母所代替,“已返”用“YF”代替。
天貓相關負責人也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消費者在天貓、淘寶購物時,切勿在交易過程中脫離阿里平臺,否則發生問題很難監管,也就很難實現切實的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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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區:跨平臺后難有效協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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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阿里巴巴安全部門介紹,2015年1月起至今,在淘寶網上購物的消費者因為被誘導到QQ群、QT、YY語音等外部社交軟件進行溝通,脫離了淘寶的擔保交易流程,導致淘寶無法正常監控交易風險,使得消費者被騙的案件屢屢發生;據統計,類似詐騙既遂、未遂案件已共計逾10萬起。
天貓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除了免單、零元購這種以炒信為幌子的詐騙活動外,目前阿里嚴厲打擊的炒信行為,其組織、交流也多在阿里平臺外的各類社交軟件上實現,這也給阿里的監管帶來了不少挑戰。
“目前,各地已經發生的許多類似詐騙案中,犯罪分子就是利用各個網絡平臺之間的‘隔絕性’,鉆空子作案。”李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也坦言,由于交易雙方是在脫離了電商平臺的社交工具上交流,電商平臺沒有辦法進行監管和提醒。
那么,作為社交平臺監管方,可否提前介入,對一些平臺上涉及到免單、炒信的交流信息進行干預呢?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表示,阿里等電商平臺進行監控打擊免單詐騙、炒信行為,多是基于企業利益,從有利于平臺生態建設的角度出發,通過合同約定,以自治的方式來進行打擊。
而對于QQ、微信、YY語音等社交平臺而言,劉德良表示,由于法律并未強制賦予其打擊此類行為的義務,再加上類似交流信息并未對平臺自身產生負面消極影響,社交平臺也就缺乏主動干預的積極性和動力。
因此,劉德良建議,電商平臺打擊免單詐騙、炒信等行為,還需要創新治理方式,采取綜合手段予以治理;而對于社交軟件、貼吧等信息交流平臺而言,對于免單、炒信類信息是否要進行事先審查,還需法律賦予其事先審查的義務。
不過,劉德良也表示,即使法律賦予其事先審查的義務,由于免單、炒信同正常免單營銷活動的界限比較模糊,其是否可能演變為免單詐騙在初期尚難以區分,因此,社交平臺也很難進行事先預防,只能通過事中、事后的監控方式進行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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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商標五萬保證金如何夠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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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記者?馬樹娟
當天貓旗艦店“洛米歐”的負責人魏某跑路后,他給數百位買家的免單承諾,瞬間成為了泡影,買家們花費超過百萬元,換來的只是一堆貨不對版、價不符實的衣物。
其實,這種“好評免單”“零元購”活動引發的騙局,已屢見不鮮。今年初,天貓多個服飾旗艦店就推出了“付郵零元購”活動,只要消費者付款后,按照規則在收貨后給予好評,店鋪就返還購物金額,但在偶爾的返現后,多家店鋪的負責人遂“失聯”,消費者維權也陷入了困境(詳見今年3月19日法治周末《天貓上那些“零元購”店鋪玩失聯》)。
今年5月,天貓平臺上一家從事自拍桿銷售的“米默旗艦店”,也曾推出“好評免單”活動,賣家章某也未履行承諾。
后經警方查實,在當時交易的3700個訂單中,有2100個訂單的買家申請退貨,并向天貓商城投訴;而章某在收到買家退貨申請后并未退款,涉案金額達40萬元。后章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抓獲。
在不少參與免單的消費者看來,天貓平臺的賣家,綜合實力應該要高于淘寶上的賣家,即使出現問題,也可有高額的保證金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的確,和只需繳納千元保證金的淘寶賣家來說,天貓要求的保證金要更高:賣家在獲得天貓批準入駐時,必須一次性繳納當年度的保證金,天貓以此來督促賣家按規則進行經營,若在賣家違規時,該保證金也可以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天貓和消費者。
記者注意到,根據店鋪性質不同,保證金額度也有差異:比如,品牌旗艦店、專賣店,帶有TM商標(指已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該局也已下發《受理通知書》,從而進入異議期的商標)的保證金,是10萬元;而R商標(指注冊商標),則為5萬元。
記者從天貓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洛米歐為旗艦店,擁有的是R商標。當魏某宣布自己要跑路時,焦急的買家致電天貓客服后才發現:洛米歐在天貓的保證金只有5萬元,根本無法彌補買家被騙的損失。
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李明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交易行為的后果應當由交易雙方,即網店與交易者本人來承擔。
“這類事件,除了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外,消費者作為平等的交易主體,也須對這種交易的風險有清楚的認知,有責任、也有義務承擔交易風險。”李明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雁北也對記者表示,免單詐騙涉及到多方的責任:作為平臺,既要引導、教育消費者,也要約束平臺上的賣家;消費者也要意識到,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有的商業活動都是逐利的,在沒有付出對價的前提下,大規模的免單極有可能是欺詐的前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