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敢想像,還能拿回這些錢”。受害人小李在本月18日惠安警方召開的記者發布會后激動地對記者說,2014年5月16日,因貪小便宜,受害人小李輕信了被告人曾某、莊某的低價出售蘋果手機騙局,被騙取了6600元。她甚至還不敢相信騙取自己“血汗錢”的居然是兩名95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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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惠安縣公安機關聯合惠安縣法院召開打擊虛假信息詐騙犯罪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了日前審結的一起特大網絡詐騙犯罪案件。該案兩名95后被告人在2014年4月至7月三個月期間,兩人瘋狂實施網絡詐騙400多起,獲利金額達138.7萬元,涉及受害人450名且均為青年主體,遍布全國31個省份(僅除港、澳、臺三地無受害者)。
2014年5月,家住惠安凈峰鎮的受害人康某向惠安蓮城邊防派出所報案。同一時期內,該所已經接到不少類似的案件,但偵破工作卻一直沒有什么太大進展。采訪中惠安蓮城邊防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犯罪嫌疑人只要通過一臺聯網的計算機便可實施犯罪,作案隱蔽性強,不好偵破。”
因此,警方要求康某提供匯入的銀行卡號、QQ聊天記錄等信息,在聊天記錄里民警發現一條重要線索,當康某發現自己被騙后并沒有自認倒霉,而是與對方在網上發生謾罵,也真是嫌疑人不經意間使用了一些閩南語的“不文明語言”成了偵破的關鍵。警方依據這個微小的細節推斷無論是團伙還是個人,里面至少有1名閩南人,作案地點有可能就在閩南地區。果不其然,僅經過初步調查,就發現由受害人提供的詐騙QQ號均全國有近百名網友實施詐騙,手段均是假扮香港客服,再以低價賣蘋果手機為幌子,實際上用各種不能發貨的原因,要求受害者交錢。
而后,民警立即采取行動,在網上一邊以“過來人”的身份指導被騙網友到當地派出所報警備案,一邊提醒他們多與嫌疑人聯系,以獲取更多的信息。
2014年7月12日,民警發現嫌疑人使用的QQ號多次在泉州地區登入,因此便基本鎖定犯罪嫌疑人就在泉州。同時,警方通過分析嫌疑人詐騙所使用銀行卡的流水明細帳,也基本掌握嫌疑人是如何通過“網絡洗錢公司”進行漂白,確定了嫌疑人可能用于取現的銀行卡號。
7月30日,警方成功鎖定了嫌疑人為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的兩名年輕人曾某和莊某。31日,曾某、莊某二人便在泉州某酒店被成功抓獲,而后,警方從曾某家中提取到作案工具電腦主機兩臺;凍結曾某農行卡內的存款170000元及其持有的郵政儲蓄卡內的存款277802元;并從曾某母親陳某處提取到曾某的購房憑證及購房收款收據三張。
據曾某供述,其與莊某同為泉州人,自小相識,可由于二人沉迷網絡,到了高中二年級便雙雙輟學在家,輟學后精通網絡的曾某很快在網上找到生錢之道:其通過在各網站發布小廣告、賣網游裝備,賺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但他的欲望并未因此滿足。
2014年4月初,曾某發現一個QQ聊天群,讓他和莊某意想不到的是,該聊天群組里的成員都是一群網絡詐騙老手,經常在聊天組內互相吹噓、分享實施網絡詐騙的經歷。曾某和莊某便隱隱的感覺到了兩人聯手能夠“摸索”出一條財路。此后,兩人頻頻向所謂的“大神”們“請教”網絡詐騙方法,并逐漸琢磨出了一套適用于自己、適用于社會大眾網絡詐騙計劃,利用QQ空間而非微信朋友圈發布虛假賤賣蘋果手機廣告,對同齡網友實施詐騙。
為了達到讓人信服的目的,曾某化身文藝青年,并經營6個QQ靚號的空間,將其空間裝扮精美,日志、“說說”內容時尚前沿,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吸引數十萬年輕網友關注、瀏覽并點贊。在這些日志之間,曾某不時穿插廣告日志和“說說”,例如“購買IPHONE5S,2500元,IPHONE5C元,2000元,需要聯系此QQ”,同時配上大量蘋果手機現貨包裝盒照片。面對當下流行手機、超低價格誘惑,不少網友心動,添加了推薦的QQ。該案另一被告莊某則化身“香港24歲美女客服”,負責受害人展示實體店、營業執照等照片,同受害人溝通,騙取受害人信任。事實上,這些照片均來自網絡。
在受害人訂購手機后,莊某則要求受害人預付一半購機價作為訂金,此后才能發貨。當然,曾某和莊某自然不會發貨。數天后,受害人詢問何時到貨,莊某又會給受害人以“海關查扣”、“工商查扣”等各種理由,三番兩次誘騙受害人再次匯款,金額往往超過千元。當受害人要求退款時,莊某立即將其拉黑,兩人繼續藏匿于在茫茫網絡中,等待下一位受害者。
“他們會發給我一條查詢物流的鏈接,我點進去就是一個顯示物流的進度表,上面會顯示已經發貨,但是被海關查扣,需要匯款解扣”受害人之一的小鄭告訴記者,“看到每條物流都很清楚,到了哪里、物流情況,自然就很容易相信,就會馬上去把錢匯過去”。在曾某和莊某的“雙簧戲”中,小鄭絲毫不猶豫的向他們匯去共8000元。
從2014年4月底賺到“第一桶金”4000元后,兩人的詐騙收益迅速增加,甚至讓曾某都覺得有些可怕。庭審中據被告人曾某供述:“他定下了一項規矩,平均每天騙2到3人,每天最多得手1萬元,就要停手。不能把人逼上絕路。有一次,莊某接到一筆“大單”可得手20萬元,因擔心金額太大,會引起媒體和警方的關注,最終他主動放棄。”
詐騙期間,被告人曾某、莊某將詐騙所得的錢款均通過網絡“洗錢公司”中轉后再匯入曾某的兩張內。其中曾某將一部分現金831016元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和一套別墅。該案另一名被告人莊某則從中分得贓款約人民幣20000元。
經庭審查明,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7月30日期間,被告人莊某明知被告人曾某利用QQ號碼虛構低價出售蘋果手機的事實進行詐騙,卻依然在曾某家中幫助其以上述方式繼續通過QQ聊天對被害人張某等450人進行詐騙,先后騙取被害人的錢款共計138.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曾某、莊某對上述事實供述不諱。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曾炳堅的親屬代為退出賠償款人民幣920018元,被告人莊澤鋒的親屬代為退出賠償款人民幣20000元。
惠安縣人民法院據此依照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分別判決被告人曾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5萬元,被告人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萬元。同時,該起特大網絡詐騙案已順利審結,該案中的贓款的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