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
一套包括銀行卡、他人身份證、U盾等在內的“銀行卡套餐”在網上能賣600元-1200元;這些銀行卡在網上售出后,被用于洗錢、詐騙、傳銷等各種非法用途。
江蘇南通市公安局新近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揭開了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的利益鏈。
簡單小案牽出跨省大案
2014年12月16日,南通市公安局接到一名銀行工作人員的報警電話,稱一名辦卡人員相貌特征與身份證不符,民警隨后將其抓獲。第二天,南通市通州區再次出現有人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被抓獲。
“在路上撿到一張身份證,想辦張銀行卡自己用。”兩名辦卡人雖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被抓獲,交代的理由卻出奇一致。
“難道真有這么巧?”這兩起看似簡單的案件,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隨后,南通警方對兩人的行蹤進行了調查,發現這兩人是在案發前兩天剛來到南通,同行的還有3名男子。
經初步調查,種種跡象表明,這是一伙專門冒名辦理銀行卡的“業務員”,背后極有可能隱藏著一個專業犯罪團伙。隨著調查的深入,南通警方發現,此案涉及全國10多個省市。案情上報后,公安部經偵局決定,以南通為發起地和主戰場,在湖南、廣東、遼寧等12個省市發起全國集群戰役,以徹底摧毀整個犯罪網絡。
據南通公安日前披露,截至目前,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另有2人被上網追逃,這一犯罪網絡已被摧毀。
一天能辦4張銀行卡“來錢快,又輕松”
南通警方介紹,最初抓獲的那幾個辦卡“業務員”是整個犯罪鏈上的一個辦卡小組。每一個辦卡小組有一個領隊,“業務員”每辦理并上交一個“銀行卡套餐”,可獲得100元報酬。這個套餐包含銀行卡、他人身份證、手機卡、U盾以及開戶申請單。
據調查,“業務員”由領隊在各地臨時招募,流動性較大,多為80后、90后。領隊會對這些業務員進行一定培訓,以應付銀行工作人員的身份比對,還會讓其先用自己的身份證去辦卡,熟悉辦卡流程,之后再冒用他人身份辦卡。如被抓獲,就以“身份證是撿來的”為理由搪塞。
“來錢快,又輕松。”據被抓獲的“業務員”交代,一名業務員一般一天能辦4張銀行卡,南通抓獲的這一辦卡組兩天里騙領了18張銀行卡。
領隊拿到“銀行卡套餐”后,以250元的價格出售給其上線--馮某、江某等犯罪嫌疑人,即收卡人。馮某、江某是這個犯罪鏈的關鍵一環,他們不僅負責收卡,還要招募辦卡組領隊并進行培訓,同時負責通過非法渠道購買用于辦卡的身份證和手機卡。
在整個利益鏈上,還有專門的賣卡人,他們拿到卡后,在QQ、論壇等處散布買賣銀行卡的信息。有人咨詢,賣卡人就會與對方通過QQ詳談。價格確定后,則會給對方發送一個鏈接。購買人打開后,會進入一個普通的淘寶店頁面。購買人點擊與商談價格相同的商品并支付,兩三天后就會收到快遞來的“銀行卡套餐”。據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出售“銀行卡套餐”的價格為600元-1200元。
通過調取相關網店銷售數據以及快遞公司的信息,南通警方初步統計,這一犯罪團伙已對外非法出售的銀行卡多達千余張。
誰在購買這些銀行卡?南通警方追蹤了其中一張銀行卡,發現該卡于今年1月16日上午轉入2萬余元后,在遼寧大連的自動柜員機上被人迅速分9筆取走。后經核實,當天,向該卡匯款的何女士遭遇通訊網絡詐騙,被騙2萬余元。
南通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盧瑞華介紹,經調查,本案中大部分銀行卡流向廣西賓陽、湖南婁底以及云南等通訊網絡詐騙或販毒高發地區,一些銀行卡疑似被用來從事洗錢、集資詐騙、傳銷等犯罪活動。
打擊困難重重鏟除重在制度建設
“這一犯罪團伙顯現的只是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犯罪的冰山一角。”盧瑞華介紹,由于從辦卡人、收卡人到賣卡人,再到用卡人,每一個環節,犯罪嫌疑人都是通過互聯網和手機聯系,相互之間不知道真實身份,增加了辦案難度。
南通警方還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給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公安機關必須查明對方非法買賣銀行卡的卡號與冒用的身份,并一一對應。這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交代,調取銀行錄像核實,并通過銀行確認卡號,過程十分艱難。僅查證犯罪嫌疑人在南通冒領的銀行卡,警方就花了將近2個月。
網上非法買賣銀行卡滋生的“下游犯罪”,如通訊網絡詐騙等,危害巨大,然而對于此類犯罪,目前只能按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罰,處罰力度有限。按相關法律規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介紹,這些犯罪分子辦卡時使用的身份證都是真實的,可能是他人丟失的,警方還在進一步追蹤其來源,這表明身份證管理需補漏。此外,銀行卡辦理過程中,也需要銀行進一步強化身份審核,快遞、網店也應強化監管。